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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分析我市裁判文书上网存在三大问题须引起重视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09 17:54:42 打印 字号: | |
  今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执行案件3272件,审结2276件。今年1-8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共上传已生效各类裁判文书共416篇,其中市中院268篇,区法院145篇,县法院3篇。市法院分析我市裁判文书上网存在三大问题须引起重视:

  一是推进力度不一,裁判文书上网不均衡。市中院对裁判文书上网较为重视,制定了详细的管理规定,力度较大,除依法不宜上网的文书,其他生效裁判文书均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并同步在新余法院网予以更新上传。

  二是裁判文书上网发布主体较为多元,专门审核、发布、上传机构缺失,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泄密等问题。截止到目前,裁判文书上网并无专门管理机构,主要是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内勤负责,无专人校稿,将文书上网发布权限分配至各部门内勤容易导致审核不严谨等问题,同时引发网站泄密,存在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追究责任难度较大。

  三是裁判文书上网存在批量上传,不够及时,格式不统一等问题。根据市中院关于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文书上网须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上网,但目大部分文书采用的是批量上传,统一发布的形式,无法做到及时更新,同步上网。而且因文书上网权限分散至各业务部门内勤,导致上传的文书格式不统一,部分已上传文书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名字做了处理,其他则不然。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