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09 16: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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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至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643件。近年来,全市法院行政行政审判队伍稳定在10人左右,市法院分析我市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加强。按照组成一个合议庭配置一名书记员的工作要求,目前我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均未配置专职书记员,尤其是分宜法院行政庭只配置3名工作人员,组成合议庭,只能由法官临时充任书记员,以应付开庭审理需要。此外,两级法院行政审判法官学历均不高,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的工作人员仅为3名,法官仅2名,法官专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流动性较强,队伍稳定性不足。目前全市从事行政审判法官平均工作年限不足年,行政庭法官经常在业务熟悉不久,成为业务骨干就因工作调动、职务调动等原因而调离行政审判岗位,造成审判资源配置不合理,新调入的人员往往因从事年限较短,行政审判经验不足进而导致行政法官专业化不足。三是年龄偏大,结构老化。目前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平均年龄均较大,新鲜血液补充不够及时,年龄结构老化,不利于知识更新,学习能力亦往往难以跟上,新时期行政案件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法律日新月异,老同志往往不易胜任。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及时补充书记员和具备审判资格的青年法官,配齐配强行政审判队伍,为我市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及时补充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以胜任日益繁重的行政审判工作。二是适度保持行政审判的稳定,加强行政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在干警岗位调动,职级晋升的同时要适度考虑工作衔接,行政审判经验的积累等问题,不宜经常性、大规模调动,以适度保持行政审判队伍的稳定。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行政审判法官素质。针对行政审判中行政诉讼案件较少,非诉执行案件受案数较多的特点,应当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经常性学习指导性案例等方式以提升行政法官的业务能力,以弥补行政审判经验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