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法制宣传工作中存在四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艾小红 发布时间:2014-09-05 1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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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手段和渠道。市法院分析当前法制宣传工作中存在以下四大问题:
一是街头普法效果不佳。按照送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法制宣传部署和要求,现在各级各地法院都开展了街头普法形式的法制宣传,但这种宣传方式因时间、周期不固定,前期宣传工作不足,普法宣传资料缺少配图等原因,往往受众有限,公众接受效果不理想,街头普法效果不佳,往往流于形式。
二是宣传手段不够多元。老百姓接受法制宣传往往倾向于喜闻乐见的形式,包括宣传资料印发部分典型案例、直观的插图等,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了解法院工作和国家法律的途径越来越多元,包括微信、微博等。而目前法院运用新媒体手段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深度宣传报道不够充实。
三是宣传制度规范缺失。现有宣传工作制度中仅有统一原则规定,具体报道的尺度范围则由各法院自行掌握,这使法院宣传工作因宣传人员能力的差别而在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状态。
四是法宣传队伍建设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干部选任困难和宣传队伍稳定性不足等。法院开展法制宣传,宣传法院工作往往需要宣传干部具备法律知识、精通审判业务,同时具备一定新闻素养。但实践中往往中文、新闻等专业出身的干部对法律不够熟悉和精通,难觅复合型法律人才,干部选任配备较为困难。受法院编制、人员以及岗位待遇等情况的限制,法院的宣传队伍每两三年甚至每年都要不断地进行更换,难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宣传队伍,严重阻碍了法院宣传工作的发展。
对此,该院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重视街头普法,做足做好前期准备和宣传工作,让公众了解法院的街头普法活动,通过定期举办,形成传统和制度,让街头普法定期化、常态化,提升街头普法效果。
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方式,积极运用法院微博、微信、法院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院工作,熟悉国家法律。
三是要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法院案例,通过制作发送司法白皮书、发布典型案例、印发插图本的宣传画册等方式注重宣传的可接受性、宣传的深度性,提升公众的法律素养。
四是加强宣传员队伍建设,一方面要构建大宣传格局,努力构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宣传员队伍,招聘和选任具备法律知识和新闻素养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宣传队伍。另一方面,要注重专职宣传员队伍的适度稳定,切实加强物质保障和提升待遇以促进法院宣传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