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 审判研讨
市法院分析行政非诉执行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4-09-03 17:34:15 打印 字号: | |
  近五年来(2009——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964件,执结1931件,执结率为98.32%。市法院分析我市行政非诉执行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受案总量大,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从横向比较看,非诉执行案件年均数高达392件,远高于同期行政诉讼且类案件,从纵向比较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由2009年的321件逐年增长,2013年出现井喷,高达763件。非诉执行案件总量较大,牵扯了行政审判法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不利于行政法官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二是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类型分布多元但高度集中。从案件类型分布上看,非诉执行案件涉及的部门和行政机关较多,包括环保、卫生、城管、公安、劳动等各类行政执法机关,但主要集中在计生部门申请法院强制征缴社会抚养费的案件,高达1544件,占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78.61%,且趋于集中的趋势。以2013年为例,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64件,但仅计生部门征缴社会抚养费案件就高达707件,占比达92.54%。行政机关协助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难度和压力均在逐年加大。三是执结率和执结效果有待提升。从执结率上看,全市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执结率较高,达98.32%。但仍然存在部分未执结的案件,且在已执结的案件中,有部分案件因被申请执行人执行能力有限或下落不明等而导致只能以终结执行结案。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配齐配强执行人员,以实现审查与执行的两分离,为行政法官腾出时间审查执行案件和办理行政诉讼案件腾出时间和精力,以提高执行案件质量。二是针对我市非诉执行案件主要集中于计生部门申请征缴社会抚养费的特点,要加强与计生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执行情况等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构建统一执行平台,形成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三是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速审查、快速执结,以确实及时高效维护好农民工兄弟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重视司法建议的作用,适时向行政机关等涉执部门发送相关司法建议。如对于申请执行人——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申请材料不全、行政法律文书瑕疵等问题,应当积极发挥司法建议的功效,及时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以规范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实现执法的规范化。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