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创新奏调解曲 用真心构和谐天
——分宜县法院构建多元纠纷调解工作纪实
作者:黄婷 张冬根 发布时间:2014-09-03 09: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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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的减轻群众诉累,及时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践行司法为民,近年来,分宜县法院一直致力于案件调解工作。通过拓宽思路、创新模式,积极构建多元纠纷调解机制,极大地提升了民商事案件调解率,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8月,该院共审结民商事944件,其中以调解、撤诉结案的有804件,案件调撤率高达84.99%,辖区群众纷纷点赞。
窗口调解——变矛盾“中转站”为纠纷“止争点”
立案窗口作为法院受理纠纷的入口,如今已不再仅仅充当矛盾的“中转站”。该院在精心打造诉讼服务中心时,特意组建一支由退居二线的老法官组成的庭前、诉前调解队伍。充分发挥老法官经验足、功底深、业务强、工作沉稳等优势,有效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将群众矛盾、百姓诉求化解于窗口、实现于窗口,深得群众认可。老法官调解队伍成立不到3个月,就成功的化解了17例群体性诉讼案件,而对一些小标的案件甚至创造了20分钟化解的奇迹。老法官们正用他们独特的调解魅力,书写着一幅幅精彩的调解画卷。分宜县钤山镇村民张某的离婚纠纷就是其中的一例。
张某和林某结婚已十多年,并生育一男孩,现在上学。二人因发生争吵双双前来本院要求起诉离婚,并咨询家庭财产如何分割等事宜。接待法官观察到双方均在气头上,情绪尚不稳定,故暂时先不予以立案,而是将这夫妻二人领进诉前调解室。接待法官在简单了解事情经过后,分别找双方谈心沟通,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经过耐心的倾听,接待法官发现张某和林某夫妻感情基础很好,现在也无大的矛盾,只是由于丈夫张某常年在外打工赚钱,孩子家庭都由妻子林某一人照顾,所以双方经常会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了解到此,接待法官明白了张某和林某的真实意图,于是就耐心的劝解双方不要意气用事,对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二人和好如初,夫妻二人携手离开了法院,并对接待法官一再表示感谢。
流动调解——主动充当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的“和事佬”
该院积极打破坐等当事人来法院进办公室的调解模式,打造调解新形式,通过巡回调解、社区“坐诊”服务、乡镇纠纷化解站、村委法官联络员等方式,主动进社区、下乡镇、访农户,及时发现纠纷苗头,有效维护家庭和睦、区域稳定。尤其是对那些矛盾不深、案情简单、数额较小、涉及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不方便或者不愿来法院做庭前调解的,该院法官主动上门充当“和事佬”,变“清官难断家务事”变“法官专调家务事”,加速调解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进村入户等流动调解400余件,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家住分宜县钤阳华府居民小区的张老汉及家属就体会到了这一调解机制的好处。这天,年近90岁高龄的张老汉独自一人步履蹒跚的来分宜法院,要起诉其儿子遗弃。接待法官在耐心倾听完其陈述后发现此事并非如张老汉陈述这么简单。于是,接待法官决定跟随张老汉去一趟其住处了解整个案情。去到张老汉的家中,法官发现,张老汉的儿子、儿媳带着张老汉的老伴住在上面的住房内,而唯独张老汉一人居住在楼下的地下室内。张老汉称是其老伴及儿子都对他不管不问,对其虐待和遗弃。但据周围邻居、小区居委会和张老汉家人反映,两位老人因年近90上楼梯不便,张老汉与其老伴原本一起居住在地下室内,两人的起居饮食均由儿子儿媳料理。但张老汉性格古怪偏激,精神状况不是很正常,经常无故对其老伴进行打骂,致使其老伴难以忍受,于是其儿子就将其老伴接到楼上一起居住。但张老汉认为儿子的做法明显是对其虐待和遗弃,心中极为不满故诉至法院。根据这些情况,接待法官与当地居委会遗弃通过耐心细致地给老人及其家人做思想工作,不到2个小时,就将这起纠纷化解。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约定张老汉自愿搬至敬老院居住,由其儿子支付所有费用,这起案件最终圆满调解。
联动调解——巧借外力构建调解“大辐射圈”
为强化调解力量、提升调解成效、扩大调解辐射面,有效化解各种疑难复杂案件及影响力较大的案件,突破法官“单打独斗”的调解格局,该院积极巧借外力,多方联合,着力打造联动调解工作机制。该院针对个案情况,及时争取县和乡两级政府、各有关行政机关、村小组、相关专业人士及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综治联络员的大力支持,对案件纠纷发挥各自的优势资源和聪明才智,群策群力,共同化解案件纠纷,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分宜县界桥村的严某驾驶二轮摩托车送受害人朱某去其老丈人家时,因严某错误驾驶,导致朱某被甩出车外,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而严某也摔成重伤。朱某作为家里的唯一劳动力,一人承担着供养一家老小的重担,事故的发生,也意味着朱某一家今后生活无着落。而严某本身家境不富裕,加上其受伤也需要大笔医药费,因此,根本无力承担巨额赔偿费。不仅如此,严某甚至选择了消极对抗的逃避态度。面对朱某一家的诉求,分宜县法院于诉前主动参与案件调解。通过联合县交警部门、乡镇综治委以及严某所在的界桥村委,多方出力,共同对严某进行法律解释、疏导劝解,从情、理、法三个层面耐心细致地做严某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严某在各方的积极疏导之下,态度开始发生转变。该院法官抓住调解时机,邀请各方同时出力,最终促成了严某同意调解的结果。接过严某一次性送过来的11万元赔偿款,朱某家人激动地热泪盈眶,两家人达成了谅解协议,对调解法官也是千恩万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