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分析法官队伍人才流失问题、特点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邓俊明 邹铖 发布时间:2014-08-28 14: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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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2009—2013年,全市两级法院共招录具备审判资格的预备法官63人,其中公务员招考54人,面向外单位遴选9人;共流失人员33人,其中2009年3人,2010年9人,2011年6人,2012年8人,2013年7人,均为具备审判职称的中青年法官,其中部分还是中层干部、业务骨干。
市法院分析全市法院法官流失存在以下三大问题和特点:一是从学历分布上看,流失的人员学历较高,95%以上为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法律本科以上教育背景的高学历人才,相当一部分还是具有法学硕士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这些高素质人才的流失不利于全市法官队伍素质的提升,不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二是从流失人员的年龄分布看,绝大部分为35以下的青年法官,有些还是法院的中层干部或审判部门的业务骨干,大量青年法官的流失不利于法官队伍的梯次配置和法官成长,将导致法院失血和法官队伍断层。三是从流失人才的流向看,流向上级法院和其他经济发达地区法院19人,流向党政机关6人,两者合计25人,占流失人员总数的75.77%,这些单位与部门或经济待遇更为优厚或职级晋升更快,对法院人才形成了一个磁场吸力,不利于法官队伍的稳定。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及时向同级党委、人大汇报队伍建设情况,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的支持和帮助,继续做好预备法官招录工作,为法官队伍及时补血,完善法官人才招录机制,拓宽法官选拔渠道,保障法官队伍的总体稳定,实现法官队伍年龄结构合理化配置。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法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尊荣感,培育法官服务人民和奉献审判的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建立健全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的留人机制和拴心体系。三是从优待警,为青年法官成长、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与氛围,包括关心青年法官的生活状况,解决法官个人问题,为青年法官快速成长搭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