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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脚步丈量乡土地 用真心司法为乡民
分宜县法院全心全意为民司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记实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08-12 11:11:3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分宜县法院始终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立足基层,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通过设立三个派出人民法庭,为辖区1300余平方公里内11个乡镇的村民提供各种司法便民服务,将群众诉求牢记于心,外化于行。近三年来,该院派出人民法庭共审结各类乡村民事纠纷1052件,巡回审判30余次,入户调解2530余人次,法官足迹踏遍所有村落,在丈量土地的脚步声中,顺利化解一件件百姓的心头事,谱写着司法为民的淳朴篇章。

            进村入户调处家庭矛盾

  分宜县双林镇宋家村委七旬老汉王某育有三儿一女,原本可以安享晚年的他,却与儿女们家庭矛盾十分尖锐,导致四个儿女均不履行赡养义务。经村委会干部多次调和都未果,无奈之下,王老汉将四个儿女告上了法庭。该院人民法庭的法官们,得知王老汉的来意后,赶忙向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当即立案受理。仔细分析了案件情况后,承办法官开始到王老汉子女家中一家家的了解情况,耐心做思想工作。

  起初,王老汉的子女们总是历数老人的不是,对赡养老人抵触情绪都很大。经过了解,王老汉确实因性格原因在与子女的相处中也有诸多做的不对的地方,双方对立情绪非常大,案件调解难度可想而知。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硬是顶着烈日继续到双方家中协调。在一番番入情入理的肺腑之言,一次次耐心地说教之后,王老汉的子女们开始动容了,均承认不赡养老父亲确实做的不对,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孝敬好老人。看到四个子女的积极表态,王老汉激动地老泪纵横,对承办法官千恩万谢。就这样,一起看似不可调和的家庭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入情入理的说教下得以顺利化解。

            跋山涉水化解权属纠纷

  钟某和曹某都是分宜县高岚乡某村的普通农民。因误解上世纪80年代国家对农村集体山地出台的林权政策,导致两家为争夺山林权属矛盾非常尖锐,甚至大打出手,严重威胁着辖区内农村社会稳定。

  面对这一年度已久的林权纠纷,该院法官们不敢有丝毫怠慢,一方面积极访村民、进山林实地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邀请林业部门的专家共同进村入户,主动约谈案件当事人,通过耐心细致的讲解当年的该项国家政策,详细解答现行的行政和民事法律法规,再辅之以“背靠背”式的调解方式,曹某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理解,同意将这20亩山地归还给曹小某,且当即表示撤回诉讼,而曹小某也考虑到曹某当年开垦山地确实不易,当场同意让其再享受1亩山地的一个采伐期收益。自此,矛盾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法律赶集为村民“充电”

  作为人民法庭的法官,熟练掌握各乡镇赶集时间是一项必备的业务知识。每到乡镇赶集的时间,村民们总能一早就在集镇的中心位置看到该院法律宣传与法院咨询志愿者们忙碌的身影。法官志愿者们热情地为村民们分发法律知识宣传手册,耐心地为村民们讲解其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一个个忙得不亦乐乎,有时一连几个小时都来不及喝上一口水,只想尽全力让乡民们真正明白法律问题,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该院特组建三个党员志愿服务小分队,定期下到11个乡镇一线进行法律宣传与咨询。通过散发便民服务卡、诉讼须知、法律维权等方面的宣传资料,派业务能力强的法官为群众现场解答法律疑问、宣传法律维权知识等形式多样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各种法律服务,送上“法律文化大餐”。每年集中开展专项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10余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余6000余人次,为辖区内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