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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老庭长的二、三事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袁铁亚  发布时间:2014-07-31 10:01:43 打印 字号: | |
  前些日子,在办公室整理旧物时,一把沾满油漆的算盘仿佛历尽沧桑,静静地躺在柜角,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轻轻拿起,拂出灰尘,睹物思人,不由得想起过去的往事。这是一位经济庭长的算盘,算起来,他已仙逝3年多了。想起他,就想到他那让人难以忘却的故事。

              亲戚也要讲原则

  那是80年代初期,国家因受到十年文革的“创伤”,刚刚拨乱反正,百废待兴,法院便设立了经济审判庭。此时,我来到了法院报到,由一名中学老师变成了一名书记员。

  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我刚刚入睡,就被老庭长家的争吵声惊醒。我悄悄开门,不便冒然介入。黑夜中,我看到老庭长的小舅子正在和老庭长吵架。细听后,才知庭长的小舅子在银行贷了几千元钱做生意亏了本。3年多了,不还,银行起诉他。希望老庭长网开一面,只还本金,不还利息。但老庭长铁板一块,硬得很。小舅子又蹦又跳,还胡搅蛮缠地说:“当官也不能六亲不认。”最后,还是夫人出面,从家里拿出了几百元为其垫上利息,他才作罢。观察到事情发生全过程的我,不由得对老庭长肃然起敬。

             大院熄灭最晚的灯光

  那时,法院与公安合署办公。入夜,机关大院结束了一天的喧嚣,住户的灯也陆续熄灭,唯有老庭长办公室的灯光还亮着。实际上,从我搬来这个大院,我就发现老庭长家常常是最后熄灯的。我知道,他是在忙着算账。他的账做得很细,那时办案件,还要制作一张阅卷表,表上写得密密麻麻,由于他工作举轻若重,多次受到宜春中级法院的表彰。

  那时,法院也就10多个人,除了办理案件,法院干部还要包点到行政村,因此,作为经济审判庭的庭长,只能夜以继日地做工作。

  有一次,我和老庭长一起下乡,回来之后,我便早早地睡着了。夜里醒来已是午夜12点了,但我发现老庭长的屋里的灯光还亮着,我披衣前去,才知道老庭长为账和款差700多元钱已对账几个小时了,看到劳累的庭长,我不由心头一颤,说不就几百元钱吗,被告多出或少出几百元钱,又有什么关系?费这么大精力不值。老庭长摘下老花眼镜却说:“当一个合格的法官,就要工作认真细致,否则,就是失职。”铿锵之言,落地有声。此时的我,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旧车能用还安全

  老庭长下乡和乡亲们打成一片,热情宣传粉碎“四人帮”后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国家法律和法规,与老庭长朝夕相处的就是他那除了铃不响其他都响的、已购买了多年的永久牌自行车。

  同事们说,“老庭长的坐骑也该换了。”唐发祥老院长也说:“法院再穷,给你换辆新自行车还是有钱的。”老庭长却笑着说:“别看我的自行车旧,可它有两大优点:一是骑不快安全,二是梁上君子不会光顾,保险啦!”多么风趣朴实的语言,多么快乐平和的心态,真可谓榜样的力量又增三分了。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