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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信访”到“感谢信”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4-07-25 11:40:4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小简,这里有你一封感谢信!”7月25日一大早,刚要进办公室的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简永根就被局长叫住,他打开信一看,原来这是一名多年未见儿子的父亲写给他的。在信中,这位父亲衷心地感谢了简法官让他尽到了父亲的责任,也由衷地赞叹了党的群众路线开展后渝水区法院法官展现的新面貌。

  这位父亲姓邓,是一名铁路职工,2012年9月与前妻离婚,儿子判给前妻。自打离婚后,小邓就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深爱的儿子,就连法院判决的每月给儿子的600元抚养费也无处交纳,让他无法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为此,小邓不止一次得到市委信访,甚至拨打110。其实小邓也清楚这样做只会让人看笑话,可因爱子心切,他也不在意了。无奈之下,他求助了法院。今年4月,渝水区法院判决了小邓对儿子的探视权,但前妻拒绝执行,小邓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到了简永根法官手里,一拿到案卷,他知道这又是一起棘手的案件。小邓前妻将儿子放在外地的外公外婆家,一直未让小邓见到儿子,即便是法院已经判决了小邓对儿子的探视权,她也不予配合,强烈抵制小邓探视儿子。简法官得知,小邓儿子已经转到新余某小学读书,他便立即联系到了学校领导,并与学校领导在学校一起做小邓前妻的思想工作,从孩子的培养和感情需要角度,深刻分析了其中利害关系,并不断耐心、细心地运用情理、法理打动小邓前妻。最终在简法官和学校的不断努力下,小邓前期和小灯达成了探视协议,小邓终于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也见到了已经4年未见的儿子。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