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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前男友分手时怀有身孕 90后以相亲名义诈骗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07-15 10:00:2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90后少女与前男友分手时怀有身孕,考虑到生活需要,遂决定以相亲处朋友的为由诈骗钱财。7月14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晏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90后晏某在与前男友交往过程中怀有身孕,但因男方家庭反对,二人于2012年10月分手。其后,被告人晏某考虑到房租和生、养小孩的需要,遂决定以相亲处朋友为由获取钱财。2012年11月,被告人晏某虚构其姓名“严琴”,通过相亲的方式与被害人钟某相识并交往。2012年11月28日、12月2日,晏某以打胎为由先后两次向钟某索要金钱共计5000元;之后,晏某找人冒充其母亲向钟某索要“见面礼”12000元;随后,晏某又找人冒充其父亲,并以其父亲患病为由,向钟某索要医疗费15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32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被告人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