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老李的“四赢”心经
作者:渝水区法院 李风发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4-07-09 11: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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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6月18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大厅内,被执行人万某、申请执行人百丈峰投资公司、江西某果业有限公司的代表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这标志着双方两年多来的心结终于得以解开,看到这一幕,站在一旁的法官老李倦怠的脸庞上终于露出了轻松的微笑,因为此案的执结解决了政府和果业公司帮扶资金的回笼、涉案农场的涉农纠纷、涉案农场的转让、案件双方缠身多年的诉讼等问题,最终得到了“四赢”效果。
“李法官,我不是不想还,实在是没办法,我有房产在南昌,在新余也有个农场,但是这个农场现在有点麻烦,也找不到下家出手啊!”,案子一到老李手上,老李就联系了万某,电话那头表示了无奈。原来万某有房产在省会南昌,在新余还有450亩柑农场使用权,但因找不到下家接手且此地还有涉农纠纷,所以一直没能转让出去。多年的办案经验告诉老李,要成功处理这件案件,必须解决四个问题:农场的涉农纠纷、农场由谁接手、转让价格可否足够供执行、果业公司急需资金能否及时到位。
“走,小洪,去南昌查封!”一大早,一向雷厉风行的老李便和他的小伙伴小洪马不停蹄地开始了他们的工作,先到南昌查封了万某的房产。回到新余饭还没来得及吃就赶到渝水区有关部门,了解到万某还拖欠了农民的土地资金,双方闹得很僵。“你们这样也不是办法,农场卖不出去就没办法还你们钱,何必呢?大家各退一步,和气生财嘛!”,经过老李一番法理情理的解释和利害关系的陈述后,万某与村民达成了协议,一次性支付6万元土地资金了解了这场纠纷。
农场可以转让了,可谁接手呢?政府回收经营不了,果业公司也不想要。不得已,为了案件的执行,老李他们开始利用自己的关系,并通过广告及网络渠道四处寻找接手人。一天、两天……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位新余籍广州商人邹某表示愿意接收该450亩农场,但要求立即取得林权变更转让登记,乡政府则表示要先付一部分钱才能变更转让登记,又是一番苦口婆心地劝说,终于,登记事宜办妥了。
俗话说:“好事多磨”,正当老李和乡政府等邹某付钱时,邹某将钱给了万某,老李又兴奋又着急,如果被执行人不向申请人清偿债务,那么就会前功尽弃。老李便立即通知邹某和万某到法院,让其与申请执行人一起达成和解协议,将农场转让费转入渝水区人民法院,不足部分被执行人万某必须清偿,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也就有了本文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