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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多举措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4-07-08 16:29:2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2014年6月20日止,我市两级法院共清理完毕涉民生案件62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件。执结涉民生案件62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46件),结案率100%,执行到位标的额220.9万元;执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7件(其中终结本次执行程序6件),执结率100%,执行到位4.02万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年前,最高法院通过电视视频会议专门部署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随后省高院又召开了执行工作会议。会后,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委政法委汇报,争取重视和支持,市委政法委积极组织协调,并于1月7日上午召开了全市涉法涉诉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召集公、检、法三家专门就涉民生案件活动中如何打击拒执行为、加大执行力度进行了部署。2013年12月31日,市法院印发了《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对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和通报。

  二是新闻宣传到位。一方面大张旗鼓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给被执行人造成精神压力。1月17日,市法院在新余晚报及新余法院网对全市梳理出的44件涉民生案件的72名被执行人进行公告;5月6日又在上述媒体上公布75名被执行人信息;5月31日,我院开创性地与百视传媒达成协议,在公交车车载电视上公布15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告中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并鼓励群众进行举报。另一方面,对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两级法院在各类宣传媒体上刊登宣传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稿件20余篇,全方位展示全市法院开展活动的成果。

  三是执行措施有力。活动期间,依法对75人予以曝光并限制高消费,对2人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对5人采取拘留措施,将3名失信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

  四是依法适时救助。活动期间,两级法院对部分困难的申请人开展了执行救助。分宜法院对4件暂时未能执行到位的涉民生案件给予了司法救助10000元,渝水区法院集中对符合救助标准的13件案件的13名申请人,发放救助金32000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