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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六难三案”问题专项整治会议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杰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4-07-08 10:58:1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7月7日,新余中院召开“六难三案”问题专项整治会议。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并讲话,该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就如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开展好“六难三案”问题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了贯彻意见。 熊春安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六难三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司法领域的突出表现,事关司法公信、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要把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要任务,以“准、稳、狠”的劲头抓紧抓好,确保取得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成效。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明确几项整治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严格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院活动办、纪检组要组织专门力量负责整治工作,加强对本院各部门和县、区法院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加强宣传引导,为开展好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转变年”活动,与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以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和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成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