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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司机错误驾驶 碾压拖行路人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07-01 15:07:0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面包车司机错误驾驶,撞倒路人后将其碾压并拖行数米,致路人抢救无效死亡。6月27日,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1日8时59分许,被告人潘某驾驶车牌号为赣K55381的五菱宏光面包车沿安仁东路亚奇汽配公司路段时,将沿斑马线横过公路的被害人张某撞倒。因被告人潘某的错误驾驶,导致被害人张某倒地后被碾压并拖行数米,后被害人张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潘某及时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处理,同时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分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认定被告人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2013年11月25日,被告人潘某与被害人张某的家属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主动赔偿张某家属人民币50万元,得到张某家属的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使发生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被告人潘某主动拨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同时在公安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行为已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潘某已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50万元,并得到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