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多措并举推进禁毒工作显成效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谢卫兵 发布时间:2014-06-27 10:25:20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为打击涉毒犯罪,强化禁毒工作,新余中院结合涉毒案件审判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打击和回访帮教力度,禁毒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2011年至今,新余中院共审理一审毒品案件10件39人,全部为贩卖毒品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刑罚30人,重刑率达77%,有效震慑和打击了涉毒犯罪。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有效遏制毒品犯罪高发、易发势头,新余中院对毒品犯罪始终坚持高压“严打”态势。一是坚持对罪行严重、社会危害大的毒品犯罪分子和毒品犯罪再犯、职业毒贩,该判处重刑的,依法坚决判处重刑,决不手软。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案件具体情形,区别对待,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宽严相济,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三是注重案件质效。该院在案件审判中,注重提高认识标准,严格诉讼程序,把握法律事实、把好适用力度,强化铁案意识,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在每年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新余中院就会组织法官深入街道、社区、村组开展禁毒宣传,在城区人流密集区摆放禁毒宣传展板,悬挂禁毒横幅,并组织法官深入中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广大初高中学生宣传禁毒知识,加强青少年对毒品危害认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涉毒犯罪。
选择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庭审。在打击毒品犯罪专项审判中,新余中院坚持有针对性地选择1个以上案情较为重大的典型案例,或组织社会群众观摩庭审,或利用电视媒体制作专题新闻,以案析法,向被告人、旁听人员,家属进行法治教育,宣讲有关法律及刑事政策,彰显法院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使广大群众认识到毒品的社会危害性,达到预防犯罪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