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一袋稻谷大打出手 一农民锒铛入狱悔不当初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黄婷 发布时间:2014-06-23 1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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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秋收时节因稻田交界处一袋稻谷的所有权发生争吵,分宜一农民意气用事打伤对方。6月17日,分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钟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系分宜县杨桥镇人。2013年10月3日下午,被告人钟某某与同村人被害人钟某一起请收割机收割自家稻子。下午18时许,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钟某因放在稻田交界处一袋稻谷的所有权发生争吵,被告人钟某某在争吵过程中用拳头往被害人钟某的左眼部打了一拳,导致被害人钟某左眼筛板骨折并伴有球后积气,左眼视神经挫伤。经鉴定,被害人钟某的伤势为轻伤甲级。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钟某因为稻谷权属事宜引发争吵,在争吵过程中,被告人钟某某使用拳头将被害人钟某的眼部打伤并致其轻伤甲级的后果,被告人钟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钟某某亦对事实供认不讳,具有自首情节,且积极赔偿被害人钟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5000元,并取得了被害人钟某的谅解,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