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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召开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张忠厚作批示 张崇纪到会指导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4-06-19 09:03:1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按照江西省委、新余市委统一部署,6月16日-17日,新余中院召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江西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忠厚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新余中院党组按照市委和督导组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江西省委第五督导组组长张崇纪亲自到会指导,新余市委第七督导组副组长易牛生、新余市委组织部副县级组织员邹义华、新余市纪委第二纪工委副书记晏世文出席,新余中院党组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党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主持民主生活会。

  会上,新余中院党组班子开展了集中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委书记强卫在指导南昌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传达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赵爱明在指导新余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河南省兰考县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通报》。

  熊春安代表新余中院党组班子作对照检查,对照“四风”的种种表现,查摆了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形式主义方面:学习制度坚持不够好,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到基层调研不够深入,对下指导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抓工作落实不力,督促检查不到位。官僚主义方面:司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六难三案”问题解决不到位;联系干警有差距,对干警关心爱护不够;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上有不足。享乐主义方面:敬业精神不足,创新意识不强,敢于担当的勇气不够;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严格要求有所降低;执行纪律不够严格,队伍管理上存在自由散漫现象。奢靡之风方面:执行接待规定不够严;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针对这些问题,新余中院党组班子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坚守纪律、“三严三实”等方面深入剖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

  随后,新余中院党组成员分别作对照检查,进行自我批评。每位同志发言后,其他同志分别提出批评意见。“工作中存在急躁情绪”、“批评同志有时过于严厉,有时不注意场合”、“有求稳怕乱思想,缺乏担当精神”、“工作部署安排多,抓具体落实少,跟踪问效不够”、“工作标准不够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满足于过得去就可以,不出差错就行”、“工作热情减退,显得暮气沉沉”、“进取精神有所减退,有安于现状的思想”、“对分管的工作顾虑思想较重,畏难情绪比较大”、“对工作部署习惯于当‘二传手’,满足于当‘传声筒’”、“工作中有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深入工作一线,了解工作实际不够”……大家卸下包袱,敞开心扉,真刀真枪,见筋见骨,自我批评揭短亮丑,相互批评直截了当,开出了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达到了进一步提高认识、增进团结、推动工作的目的。

  新余市委督导组、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参会领导对民主生活会进行了点评,对民主生活会的效果给予充分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了要求。

  张崇纪对新余中院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指出,新余中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得很紧、很实,很有效果。一是党组班子高度重视,真正把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经常研究部署,分析活动进展情况,党组班子的领导是得力的,有效的。二是主要领导带头示范,班子成员以身作则,标杆作用发挥得比较充分。三是省高院领导很重视,张忠厚院长亲自联系新余法院,多次来新余调研指导,起了很重要的促进作用。四是学习教育抓得紧、抓得实,效果好,征求意见广泛、深入。五是动员到位,覆盖面广,广大法院干警积极参与,自觉接受教育,踊跃提出意见建议。六是民主生活会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到位。“回头看”活动开展到位,谈心谈话谈得深、谈得透,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写得很深刻、很到位。七是查摆问题深挖细照,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聚焦“四风”准确,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认真。

  张崇纪充分肯定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他指出,此次民主生活会主题鲜明,密切联系法院工作实际,选准了突破口,开得很到位,效果很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运用很充分,班子成员的自我批评很严格、动真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批评很认真、敢碰硬,有辣味,真正达到了深化认识、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就如何进一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张崇纪要求,要充分运用好民主生活会的成果,切实整改提高,助推新余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二是要严格党内生活,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思想认识。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帮助,互相提携,强化团结协作。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根本标准,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队伍中存在的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法纪观念削弱、工作脱离群众等问题,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法院队伍。四是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针对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立案难、执行难、基层法院考核办法不合理、便民利民举措不多、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不足等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检验,让群众看到法院工作的进步,看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效果。五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提升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强化群众观点再教育,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问题,把司法的过程转变成为人民服务的过程,真正做到人民法院为人民。

  熊春安作了总结讲话,他表示,新余中院党组班子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省委、市委督导组的指导意见,运用好专题民主生会成果,在督导组的指导下,切实发扬“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做好“五个表率”: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做政治坚定的表率。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做司法为民的表率。三是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做公正司法的表率。四是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做维护团结的表率。五是严于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