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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次淘宝购物经历联想到法官职业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4-06-13 10:32:47 打印 字号: | |
  笔者最近在淘宝上打赢了一场“官司”。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受朋友之托我在淘宝上购买了一部诺基亚N82手机,价值350元,收货后发现手机质量有问题,插手机卡的卡槽脱落了,导致手机卡无法安装,手机无法正常使用。经与卖家联系,卖家答应重新发货并承担我的邮寄费,这让我感到非常欣慰,万万没想到后面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

  在我应卖家要求,退回手机单机(不含配件)后,我朋友说不需要这个手机了,问是否可以退货。卖家说可以退货,要我把配件寄回。等我把配件退回开始商谈退款事宜时,卖家完全变了一副嘴脸,由开始的热情周到,蛮不讲理、得寸进尺。要我赔偿他的来回邮寄费40元以及所谓的配件损失30元,经过一阵激烈的讨价还价,我妥协了,答应了卖家的退款条件。可是卖家一定要我好评后才退钱,并说这是淘宝的行业惯例。本人实在是退无可退,卖家此举已经踩到了我的底线,我坚决不同意给好评,卖家傲娇地丢下一句“你看着办吧,你给了好评我再退款”。

   笔者非常生气,简直要气炸了,并不是因为金钱上的损失,而是卖家强硬无理的态度,一副店大欺客的趾高气扬。我就不相信还没地方管这事了,于是致电淘宝客服,客服听完我的反映,建议我申请淘宝介入,并说如果这起纠纷派给他来处理了,他会支持我的全额退款请求,我不需要妥协,更不必理会“必须先给好评再退款”的无理要求。于是我根据客服的建议申请淘宝介入,接着便进入了类似我们法院诉讼的淘宝纠纷处理程序。买卖双方在各自的举证期限举证,最后淘宝作出评定。事情的最后结果是我赢得了这场“官司”,淘宝判定卖家全额退款。从5月24日申请淘宝介入到5月29日货款全额退回我的支付宝账户,这次非常不愉快的网上购物经历终于结束了。

  这次经历让我联想到了法官职业,它的崇高性。我最开始的委屈不平心情和大部分当事人的心情是一样的,他们找到法院就像我去申请淘宝介入一样,是想找一个地方说理,是相信法院作为一个中立的第三方能够给出一个公平公正的裁决。所谓感同身受是极难做到的,自己没有经历过就很难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去考虑。知难行易,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必将牢记此次经历,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以踏踏实实的行动去赢得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