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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群众路线 提升司法亲和力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俊明  发布时间:2015-04-11 10:55:36 打印 字号: | |
  群众路线是党九十余年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根本工作路线,是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从胜利不断走向新胜利的三大法宝之一。司法群众路线是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司法领域的具体演绎与重要体现。结合当下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司法群众路线有助于提升法官的司法亲和力。提升司法亲和力,需要法官落实法律至上的司法理念;需要法官以办案为抓手,切实提升司法的品质和品味;需要法官以开展服务为契机,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提升司法亲和力,需要法官真正落实法律至上的理念。马克思曾经说过:在专制的王国里,国王就是法律,而在法治的王国,法律就是国王。司法的亲和力必须以尊崇法律,法治至上为前提。因为法治的基本要义便是法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司法裁判是法官的基本底限。而现实中因为种种原因和条件的限制,法官还不能完全依据法律来办案而导致司法不能取信于民为社会公众所诟病。因而司法要从根本上树立自己亲民、爱民的平和形象必须以严格依据法律裁判,在全社会营造守法和崇法的外部环境,从而有效维护司法自身的权威与公信力进而保持和提升司法的亲和力。

  提升司法亲和力,需要法官以办案为抓手,切实提升司法的品质和品味。案件裁判结果是法官向社会贡献的最主要产品,通过裁判文书展现出来的案件质量是检验法官所生产产品是否合格的试金石。案件的质量是法官亲和力的前提和根本,亦是社会判断一个法官是否合格的基本标准。法官是社会正义的化身,而正义的展示和演绎必须通过裁判文书等物质载体来有效展示。公众之所以质疑法官的亲民创意和初衷根本上还是源于案件质量不高而导致的司法自身的品味与品质不高。因而要提升司法亲和力。不仅需要设计法官的卡通形象,更主要的还是要狠抓案件质量,不断提升司法系统向社会输送正义的能力和水平。唯有如此司法自然有权威和公信,司法的亲和力是水到渠成之事。

  提升司法亲和力,需要法官以服务契机,不断完善司法服务。亲和力的展示不可止步于司法自身的质量和品味,更重要的还是司法必须注重正义输出的方式和拓展司法自身的服务权能以塑造司法的亲民形象。正义的生产是法官自身的基本义务,但如何向社会输出,以什么方式向社会输出亦是一门艺术。是冰冷、生硬地告知当事人裁判结果亦或是不向当事人做任何解释和说明就一判了事?显然在输出正义时必须关注细节,注重与群众沟通的方式和方法,可能一个微笑、一杯清茶让当事人坦然接受结果而胜败皆服。而恶语相向地对待当事人则很可能引起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合理怀疑而导致司法自身权威与公信的丧失。因而提升司法的亲和力,必须从细节着手,注重司法礼仪,在点滴中积淀和塑造司法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以优质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群众对司法越来越高的要求和期待。树立服务的意识和理念,关注正义的输出方式和方法,注重细节是司法提升自身亲和力的要求使然和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