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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盗窃判重刑 妻子诉离获准离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新云  发布时间:2014-05-19 10:45:04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分宜县法院成功调处了一起原告黄某诉远在千里之外的山西省某监狱服刑的被告袁某离婚纠纷案。

  黄某与袁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子女三人。被告袁某好逸恶劳,并误入歧途多次行窃,于2012年底因盗窃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在山西省某监狱服刑。原告黄某念及子女尚幼,自己需外出打工赚钱养家,遂将子女托付被告父母照看,而袁某父母埋怨黄某每月寄回1000元抚养费太少而不愿照看小孩。黄某无奈,觉得袁某犯罪害己害人,而袁某父母不但不帮衬还恶言相向,使黄某伤心痛苦,故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经与袁某服刑所在的山西省某监狱联系,并向袁某释明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告知其“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条件。袁某表示同意离婚,子女由原告黄某抚养,而黄某放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使该案顺利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