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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做焦裕禄式好干部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综述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4-05-14 14:06:09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中旬,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大力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近一个月来,新余中院根据中央及省、市委的统一安排,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扎实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兰考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带头学、对照学,掀起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热潮

  “要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领导带头,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领会贯彻好“三严三实”要求,推进司法作风建设。”

  4月22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这样强调。

  以此为契机,全院集中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大学习、大讨论,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全院上下立即掀起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的热潮。

  5月7日,新余中院再次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开展学习教育“回头看”,再次深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会上,熊春安院长带头谈了自己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中的体会和感受,并对照要求,深刻剖析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提出了整改打算。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正职以上干警亦结合自身工作学习实际谈了心得体会,剖析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了问题根源,提出了整改措施。

  以焦裕禄精神为镜,学习身边典型

  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指出,学习焦裕禄精神,要结合学习法院身边的先进典型,深学、细照、笃行。

  学有榜样、赶有方向。习小芬同志是近年来新余法院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任分宜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庭长期间,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最高位置,扎根基层、心系百姓,忠诚履职、无私奉献,洁身自好、秉持公心,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戴和各级领导的认可,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2013年荣获全省首届“十佳人民法庭庭长”。

  4月30日,新余中院举行了习小芬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市法院干警一起聆听了习小芬同志的先进事迹。会后,新余中院下发通知,号召全市法院干警以习小芬同志为榜样,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实增强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司法;树立优良的司法作风,敬业勤奋,默默耕耘,始终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守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践行“三严三实” 转变司法作风

  “新余中院的干警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充满活力”。参加新余中院“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市政协委员宋琳说道。

  针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管理松懈、作风松散、纪律松弛现象,新上任不久的熊春安院长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狠抓作风建设,及时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院务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发现法警支队值班法警在值班过程中存在脱岗等问题,立即要求法警支队负责人在中层会议上作检讨,并开展支队整改活动。同时,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考勤、请休假制度、明查暗访等一系列举措,全院司法作风明显好转,干警精神面貌焕然一新,这也就有了前面的评价。

  作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5月12日,新余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社区居民代表走进法院,参观审判场所和诉讼服务中心,旁听案件开庭审理,与法院、法官“零距离”。此次活动充分展示了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通过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转变司法作风,全面提升新余法院司法公信。

  贯彻群众路线没有休止符,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新余中院干警将以“三严三实”要求作为政治追求、职业操守和行为准则,把焦裕禄作为立身立行立言立德的标杆和榜样,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取得活动成效。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