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52条实施意见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景柏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4-05-14 1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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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精神,推进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近日,新余中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
据悉,《实施意见》共计52条,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6个方面对司法活动全过程公开的内容、方式、渠道作出了详细规定,并明确了具体责任部门。这是新余中院落实最高法院、江西省高院要求,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拓宽司法公开的深度和广度的又一有力举措。
据了解,近年来,新余中院在司法公开方面作了一些有益尝试,开展的“法院开放日”、“法官四深入”、“法官下农村走访调研”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新余法院网改版、科技法庭建设、法院微博上线、设置对外电子显示屏直播庭审、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工作、设置360云盘等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工作搭建了良好平台。今年年初,新余中院被江西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此次新余中院出台《实施意见》,旨在把最高法院、省高院关于司法公开的要求和部署,细化为便于操作和执行的具体措施,确保“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建设扎实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