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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与法院“零距离” 阳光司法在行动
—新余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4-05-12 16:10:3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公开、透明,5月12日,新余中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监督员和社区居民代表等30余人参加活动,让公众走进法院,零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在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小琴、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的陪同下,应邀人员先后参观了办公楼一楼大厅、诉讼服务中心和第一审判庭,并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亲身了解、体验了平时很少接触到的庭审工作。

  在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新余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代表法院党组对应邀人员长期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向应邀人员介绍了该院的发展历史、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司法改革等情况,并希望大家积极宣传法院工作,诚恳的向应邀人员征求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帮助法院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

  应邀人员对法院举办这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特别是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便民、争先创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法院开放日”活动能够形成长效机制,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认识法院、了解法院平台,让更多的普通群众走进法院,并从公正司法、队伍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根据市中院的统一安排,县、区法院于当日同时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此项活动的开展不仅有力推进了全市法院司法公开,阳光司法,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进一步使法院更加贴近群众,倾听群众心声,征求群众意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