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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反映基层群众打官司存在五种心态并提出对策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新云、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4-05-09 17:24:55 打印 字号: | |
  一是厌讼心态。“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是对古代中国司法状况的写照,基层群众自古以来就存在厌讼心态,认为诉讼是一件劳命伤财的事情,既不愿主动选择诉讼来维权,也对成为被告存在强烈的抵触情绪。因此,法院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进一步推进送法进学校、进乡村、进企业,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引导群众合理运用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二是怕麻烦心态。基层群众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对诉讼这一专业程度较高的维权途径不甚了解,认为打官司相当麻烦。为此,法院应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包括对多数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诉讼费;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台、自助查询机、打印复印等便民设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做好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执行前语告知等工作,让当事人了解相关流程及诉讼权利义务,跟踪被告自动履行情况和法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动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救命稻草心态。与法院打交道的基层群众,很多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来到法院的第一句话就是“真的是没有办法了,不然也不会到法院来”。法院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接待与引导工作,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案件应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准备的起诉材料,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应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正确表达诉求。法院工作人员需要换位思考,把涉诉群众当成自己遇到困难的亲戚朋友,以饱满的热情为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是急躁心态。由于在诉讼前往往已经采取了协商、调解、仲裁等程序,耗费了不少时间,在法院受理案件后,一些当事人心急如焚,整天跑法院,恨不得能在一天之内解决问题才好。其行为不仅无端消耗了自己的时间精力,也影响了法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浪费了原本就有限的司法资源。对此,法院应强化司法公开,包括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邀请群众观摩庭审,让群众对整个司法流程有一个了解,培养群众理性应诉的健康司法心态。

  五是完全依赖心态。相当一部分缺乏法律知识的当事人把案件交到法院后就完全依赖法院,既不积极举证也不配合法院的送达、调解等工作,甚至认为法院已经立案就应该为自己办好事,只需要等待纠纷解决。对此,如果是简单案件,法院应告知其消极举证和消极维权可能导致的不利后果,降低其对法院完全依赖的心理预期;如果案件复杂,对于明显不具备专业维权知识的群众,法院应引导其寻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或者法律援助部门的帮助,避免出现因法律知识不足导致权利不能很好地得到保障,从而降低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信心。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