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一个坎见到一片天
作者:渝水区法院 彭桃基 发布时间:2014-05-04 10: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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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峰终于没有白等,他等到了自已应得到的权利。最近他从渝水区法院领到14万余元修路的劳务费用,得到这笔钱款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将这笔钱分给手下十余名劳务兄弟,他们可以用这笔来之不易的钱,改善一下全家人的生活、交孩子的学费、安排今年的农事。
一、艰难的权利保护
2005年3月姚峰从张胜处得到了一个修新余到良山公路的机会,由姚峰对路基边沟进行施工,并且还交给张胜4万元保证金。由于仅靠姚峰一个人的力量不能完成工程量,因此他从老家叫来了十来个兄弟一起干。经过近一年的辛勤劳作,工程于2006年1月完工,共修路基边沟1200余米,完成土方近9千余方,总计劳务费9万余元。新余到良山的公路竣工通车后,张胜仅返还姚峰4万元保证金,姚峰及他的兄弟们应得的劳务费分文未付。经姚峰多年多次催讨还是没有结果,但为了保护十余位兄弟的那份应得的收入,他最后先择了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并申请渝水区法院到南昌某单位冻结了该单位应付给张胜的执行款,2012年上半年经新余两级法院判决,张胜应付给姚峰本息近14万元。
二、艰难的权利变现
由于张胜在南昌某单位有被渝水法院冻结的执行款,拿到了两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姚峰本认为只要申请法院执行就能顺利实现自己的权益。当渝水法院到南昌某单位要求协助执行时,被告知由于张胜不断上访,该单位不得已将被冻结的款项付给了张胜,只有待为张胜拿到新的工程款后才能协助执行,并表示一经工程款到位将及时通知姚峰。由于司法保全措施也保护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的姚峰心里已凉了一大截,但为了顾全大局,善良的姚峰还是表示只要南昌某单位能够协助执行,即使等一段时间也无所谓,于是向渝水法院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该院执行到位后再申请恢复执行。但是这次的等待又是一年之久也没有得到一点好消息,姚峰不耐烦了,立即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三、跳过阻力破困局
渝水法院法官并没有因外部的种种压力而气馁,他们穷尽一切司法措施,力图依法保护姚峰的权益。一方面拓宽执行范围,由于张胜是湖北人,承办人跳出张胜在南昌有财产的圈子,在其老家黄石查询到4万余元存款,首战可谓获得了小小的胜利;另一方面渝水法院力争上级法院的支持,由于要求南昌某单位协助执行时遇阻,渝水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请求上级法院协调处理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争取上级帮助解决执行争议;再次加强与协助义务单位勾通,按法律规定,协助法院执行是义务单位的法定职责,由于协助单位已经违反规定,因此,渝水法院要求协助单位继续履行协助义务,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法院法官虽然经过了很多努力,但是由于程序繁琐同时也惊动了张胜,因此效果还是不理想,还有10余万元无法执行到位。为了跳出明知被执行人张胜有财产可供执行而又无所适从的被动局面,渝水法院法官们作出一个大胆设想,既然张胜有债权并且进入执行程序,他们不执行我们可以跳过他们去执行啊!真是拔开乌云见青天。渝水法院的法官们想到做到,首先想办法调查到张胜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现张胜在南昌地区就有近千万元的债权,而且债务人都有能力偿付张胜的债权。在法官们调查到这些事实后,剩下的就是按法律程序执行了,当渝水法院依法从债务人处扣划到存款后,债务人没有提出异议,至此姚峰的案件才算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