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深刻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观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汪群惠 发布时间:2014-04-23 17: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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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司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是党和人民对司法干警的基本要求,也是广大司法干警必须自觉坚守的共同价值取向。作为司法干警中的一员,落实好这八个字于我而言,责无旁贷。
忠诚就是对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所献身的组织和所面对的人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法官是忠诚的卫士,将维护社会正义作为永恒的事业,要做好这一事业,它需要我们要有坚贞的信仰、无畏的果敢和一颗赤诚之心,需要我们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需要我们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如此,才能践行好人民法官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崇高誓言。
在每天上班的路上,我们都会看到一些当事人早早的来到法院,看到他们那一双双渴盼的眼睛。每当此时,有种强烈的责任感便在我的脑海回旋。是的,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用我们的知识和汗水去维护他们的权益,用我们的智慧和果敢解除他们的忧虑,用我们的真诚与奉献去换来他们的微笑,用我们的公正与效率实现他们的愿望。
前段时间我有幸参加了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其中有人向我咨询了离婚方面的事情,我认真为其进行了解答,并根据其情况劝他审慎对待离婚。事后对方的一句话让我映像深刻,他当时说“还是你好,像我请的那个律师,竟然一直跟我说一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根本不劝我们和好”。这让我感到开心的同时,也让我切身的感受到为民这两个字的含义,那就是要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先问问自己对群众有没有真感情?一名法官对群众的感情应当是公仆之情、反哺之情、感恩之情,要铭记这份恩情、增进这份感情,必须常怀‘公心、耐心和爱心’,只有时时刻刻在群众身边,才会赢得群众的支持和信赖。要知道,“为民”不仅是一句承诺,更是一种奉献。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始终牢记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工作的重要标准。
“公正、廉洁”是司法干警的基本操守。心存不公、不廉,就会导致行为不公,而不公的裁判是人民法官的天敌。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是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一名法官当他走进法院的那一刻起,那么他就代表的是整个司法系统。如果此时个人行为不公、不廉,无异于昭告世人司法裁判本身腐败,长此以往,整个司法体系就会失去赖以生存之基、安身立命之本。因此,我深感要守住司法廉洁这一基本底线,个人就必须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提高修养,牢固树立“清正廉洁官本分,司法为民党根基”的思想,真正成为一名刚正不阿好法官。
各位领导、同事, 在法院工作的这些日子里,我越来越强烈的感受到我离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还很远。但就像那句老话说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相信只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向各位领导、更为同时学习,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努力培养正确的法律思维,提高为大局服务的政治觉悟,常怀一颗公正之心,保持一颗感恩之心,坚守一颗廉洁之心,拥有一颗平常之心,就一定能够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从而实现自己的职业理想,为社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