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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心调解化积怨 多年老案得执结
作者:渝水区法院 敖金根  发布时间:2014-04-22 11:51:0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依法执结了一起长达十余年的积案,也避免了一起矛盾的大爆发。

  2002年10月间,被告陈某与原告郭某(均未成年)是高一班的学生,为使用水龙头而发生争执,后被告陈某拿了一把长约50CM的西瓜刀把原告砍伤,经鉴定为七级伤残,后经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应赔偿原告郭某伤残补助等计人民币28000多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分文未付,后原告申请执行,因被告及其监护人均在外,无法找到人影,也无财产可供执行,本案于2005年中止执行,后因被告已到法定年龄,申请执行人于2013年度申请恢复执行,在恢复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及时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到被告居住地,仍然未找到执行人及其监护人。

  在此情况下法官接触申请执行人,并要求配合工作,申请执行人的心情非常激动,态度非常暴躁,反应非常强烈,大声叫喊,本案法院已执行11年多没有执行到一分钱,要与被执行人以血还血,同归于尽......执行法官只能忍辱负重,抓住申请人的心理,稳住申请人的激动情绪,讲道理,做工作,对症下药,执行法官庄严地向申请执行人表明态度,坚决维护法律的公正判决,尽职尽责,排除万难,想方设法执行好本案件,并当场与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处,查找被执行人及监护人,到辖区派出所,金融储蓄所查询监护人身份住处存档信息,通过细致的实际工作,申请执行人的情绪有所缓解,态度有所缓和,也愿意与执行法官沟通及配合,但仍然未解决实际问题,申请执行人曾想多种方法找被执行人,曾多次与被执行人的亲戚发生冲突,扬言要和对方大闹一场,血战到底,这样一来,给本案的执行增加了很大的难处和压力。

  面对新矛盾的出现,执行法官和政府领导脚踏实地做工作,一边及时制止当事人及当事双方亲戚闹事,另一边及时找双方当事人谈心,通过6次对当事双方动之于情晓之以理,严之于法耐心细致的工作方法,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赔偿22000元,了结本案,及时化解矛盾,圆满执结一起积案。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