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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法院”四明确”落实“作风转变年”活动
作者:分宜县法院 尤爱民  发布时间:2014-03-27 15:50:57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提高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院实际,近日,分宜县法院研究制定《分宜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3月21日召开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动员大会,该院党组成员俞爱根宣读活动实施方案,全体干警、老干部代表参加会议。

  明确指导思想。“作风转变年”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法院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指针,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的目标,不断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明确目标任务。“作风转变年”活动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认真解决当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办,用实际行动做群众的贴心人。

  明确方法步骤。“作风转变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把边查边改贯彻活动全过程。第一个阶段是学习动员阶段,通过思想发动、专项学习、典型教育,确保每一名干警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第二个阶段是查摆问题阶段,要深入分析查找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对群众举报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问题,通过自查自纠、征求意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为每一名干警“照镜子、正衣冠”;第三个阶段是整改落实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要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原则,认真进行整改,通过制定整改方案、集中解决问题、严肃处理违法违纪人员,为每一名干警“洗洗澡、治治病”。

  明确工作要求。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要深刻认识不良司法作风的极端危害性,增强作风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作风转变年”活动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确保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