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老人家庭出现“裂缝” 巡回法庭上门“修补”矛盾
作者:分宜县法院 刘雪婷 发布时间:2014-03-21 17: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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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没想到法官还能上门办案,感谢你们照顾我们年老体弱,上门给我们解决矛盾、化解纠纷……”2013年3月19日下午,分宜法院钤山法庭的法官走进分宜县铁坑铁矿84栋109号老人家中为年过古稀的老两口调解扶养纠纷。
67岁的简某(女)与79岁的杨某(男)于1980年2月20日在分宜县分宜镇民政所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家里的经济大权一直由男方掌控。2013年3月13日,女方以其一直有病缠身,且无经济收入,而男方却从来没有从其2200多元的退休金中给付女方生活费、医疗费,没有尽到作为丈夫应扶养妻子的义务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男方每月给付其生活费700元。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决定主动上门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询问了老人的身体状况及生活情况,并耐心地对向某讲明夫妻有扶助义务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夫妻应该同舟共济,共度难关等道理。见法官孜孜不倦为自家的事情反复劝说,二人终于达成了由杨某每月给付简某生活费400元;家庭生活开销由杨某承担,家务活由简某承担的调解协议。就此,一起古稀老人扶养纠纷案件得以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