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四个坚持”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万淑萍 发布时间:2014-03-21 08: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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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市法院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注重做到“四个坚持”, 要求全院党员干部,在“真”字上下功夫,动真格,见真功,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一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该院要求领导干部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提高、带头整改落实,把示范带头作用体现到活动全过程,为全院党员干部树立榜样。
二是坚持开门搞活动。坚持走群众路线,把群众参与贯穿始终,组织7个调研小组下基层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问题,让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是坚持创新方式。按照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在把“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同时,开展特色鲜明的“自选动作”,如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演讲比赛、召开全省首届十佳法庭庭长习小芬先进事迹报告会、组织志愿者进敬老院走访慰问等,营造浓厚的教育实践氛围。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市法院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学习过程中抓工作、促发展,确保学习、工作两不误,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中心工作服务,用活动推动工作开展,用工作检验活动成效,做到两促进,两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