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出台实施方案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杰 发布时间:2014-03-17 11: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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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司法形象,提升队伍素质和司法公信力,切实解决全市法院“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我市法院实际,出台《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是明确工作任务。“作风转变年”活动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认真解决当前在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感情,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着力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使队伍素质、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达到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培育严谨作风、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严格制度管理的目标。
三是明确方法步骤。分三个阶段进行:在学习动员阶段,搞好思想发动,进行专题学习,进行典型教育;在查摆问题阶段,深入分析查找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对群众举报和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抓住问题实质,研究解决办法,进行自查自纠,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一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在整改落实阶段,针对查摆出的问题,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认真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见诸行动。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注重实效,注重宣传,正面引导,强化督促,认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