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钟山国际大酒店附楼的房产公告
发布时间:2014-03-17 09: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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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执行人夏忠良、李艳、夏芸与被执行人新余市超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小燕、周永辉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对被执行人新余市超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新余市仙来大道的钟山国际大酒店附楼(房产证号为余房权证城北字第S0252111、S0252109、S0252108、S0252107)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上述财产经三次拍卖均未有竞买人参加竞买,三次拍卖均流拍,最后一次拍卖保留价为28821600元。由于申请执行人拒绝接受抵债,本院依法发出变卖公告,如有买受人愿意以上述价格买受财产的,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申请(递交地点:本院司法技术处,联系方式:0790-6426873,提出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并在提出购买申请次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指定的账号支付全部变卖款。(户名: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新余市建行人民广场支行,账号:36001950010050003488-6066)公告期内有多个买受人提出购买申请的,以提出购买申请的时间先后确定排序,递交时间如是同日且无法确定时间先后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首先提出购买申请的买受人应当在上述规定期限内付清全部变卖款,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购买,后一顺序的买受人转为首位。
特此公告
本院地址:新余市长青北路796号
邮编:338000
二0一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