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刘杰 发布时间:2014-03-06 09: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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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为更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近日,新余市法院出台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大讨论活动自2014 年2 月下旬开始,到5 月底结束,共3个月。活动的目标是解放思想、厘清职责、找准定位、收缩战线抓住核心、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任务,突出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三大主业。活动的任务是推动全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凝聚思想共识和行动智慧,推动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活动共分以下几个步骤:1、组织深入学习。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全国、全省法院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纪律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市纪委《《关于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和本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开设的“聚焦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专栏刊发的系列文章和相关评论。通过学习,真正搞懂“三转”的时代背景、形势任务、基本遵循、内在涵义,搞清楚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
2、培训纪检干部。举办全市法院纪检监察系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培训班,对基层法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本院监察室干部进行培训,对“三转”问题进行深入研讨。
3、开展普遍研讨。市法院组织开展一次以“三转”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讨论活动,碰撞思想,凝聚智慧。讨论着重围绕“为什么转、转什么、怎么转”三个方面进行,比如思想观念上,是否把大包大揽看作是有作为,把越俎代庖看作是有能力;工作思路上,是否兼职过多;工作作风上,是否工作缺乏主动,消极应付、得过且过;如何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不断巩固“四风”成果;如何聚焦办案主业,实现案件突破;如何增强教育成效,完善制度漏洞;如何加强权力运行监督,推进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如何抓早抓小,深化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如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如何强化纪检监察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