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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委书记刘捷批示充分肯定全市法院工作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张勇  发布时间:2014-03-03 11:09:26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3月1日,新余市委书记刘捷对全市法院工作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全市法院2013年工作,并对2014年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批示中,刘捷指出,2013年,全市法院系统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委对全市法院系统的工作是满意的。

  刘捷要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要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的部署,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牢牢坚持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推动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树立良好司法形象,为我市争创全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收到批示后,新余中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学习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指出,刘捷书记的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与厚爱。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批示精神,以此为动力,努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深化改革、我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