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新余中院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王强  发布时间:2014-02-26 16:14:43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2月25日,市法院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院机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春安做动员讲话,市委第七督导组副组长、市纪委第六纪工委副书记易牛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罗长义主持会议,市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傅选华宣读活动实施方案。市法院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熊春安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解决当前法院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是提高司法能力、建设过硬法院队伍的有效途径,是推进创先争优、实现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全院干警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省委强卫书记、市委刘捷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精神,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

  熊春安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市委刘捷书记提出的“六个始终坚持”的要求,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方法步骤,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今年队伍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好各项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一是要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二是要大力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三是要认真查摆法院队伍存在的“四风”问题,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四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五是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

  易牛生对市法院高度重视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做好各项活动准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二要以解决干警存在的“四风”问题为突破点,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三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彻始终,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会前,还对市法院班子成员、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测评。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