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司法为民的星火在乡间点燃
——记首届“全省十佳人民法庭庭长”习小芬
作者:分宜县法院 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4-01-08 16: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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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类拔萃,在民商事审判岗位上,连续多年保持着年度办案数过百、案件调撤率90%以上的骄人战绩,并曾五次蝉联“全市法院民事调解能手”称号;她,声名远扬,2009年以来曾先后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她,扎根基层,曾在乡政府工作过两年,进入法院工作后又曾多年“效力”于人民法庭,是目前新余市法院系统的六个人民法庭中,唯一的一位女庭长。
她叫习小芬,现任分宜县人民法院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凭着对法律知识的热爱,和对司法事业的追求,她以满腔热情投身于人民法庭工作,在普通而又艰苦的岗位上,书写出不平凡的工作业绩。2010年11月,江西电视台党建栏目《井冈先锋》曾以专访形式,记录下她的感人事迹。
在2013年“全省十佳人民法庭庭长”评选活动中,习小芬凭借着出众的工作业绩,从众多候选人中脱颖而出,一举将首届“十佳”收获囊中。
勤以敬业 铸优秀法庭
分宜县中心人民法庭驻地位于该县双林镇,距县城21公里;辖区内有7乡(镇、办事处)、6场、69个村,纵贯全县南北两端,最远处距离县城46公里;辖区内人口12.63万、占全县的38.21%,面积765.82平方公里、占全县的55.03%。
穿梭在田间地头,工作在农家庭院,服务于农民群众,这是人民法庭工作的真实写照。多年以来,中心人民法庭忠实地履行着工作职责,在基层党政机关的支持下,严格按照全院整体部署开展工作,实践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用实际行动推动着和谐社会建设进程。近五年间,该庭累计已审结千余件民商事案件,其中近九成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9.37%,且无一引发涉诉上访。2011年,该庭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庭”;2012年,该庭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所有这些,无不凝聚着习小芬的汗水与心血。作为一庭之长,她团结和带领全庭工作人员,在面对困难时不等不靠,以实干精神迎难而上,认真地审理每件案件,耐心地破解每起纠纷,将该庭打造成为了全市、全省的优秀法庭。
情以感人 解乡间纠纷
打铁自身也要硬。作为法官的女儿,习小芬继承了其父勤勉敬业的精神,在当好一名庭长的同时,还认真地当好了一名法官,用女性特有的柔情和魅力,积极地化解着所经办的每件案件,于无声处出奇制胜,在庄严的法徽下,谱写出一个个和谐的音符。
曾甲与曾乙家住同一村落,因相邻山林的界限问题,两家没少发生过口舌之争。为此,村委、派出所甚至镇政府都曾多次出面协调,但均无功而返。面对这样一起随时可能拳脚见高低的“博弈”,习小芬知难而进,在案件受理的次日,就邀请专业人员一起,前往争议地点现场勘测。时值盛夏时节,她顶着炎炎烈日,徒步深入争议林地,借助技术手段核实了林地产权的界限。在争议事实基本清晰的基础上,习小芬乘势猛追,从双方同住一村的乡情、同属一宗的亲情等角度出发,力劝当事人能够化干戈为玉帛。
通过细致地思想工作,两家人被习小芬诚恳的工作态度所折服,当场就争议内容达成了调解协议,相聚握手,一笑愍恩仇。
廉以律己 养浩然正气
长期在审判部门工作,接触的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当事人,所面临的“诱惑”也是形形色色。“不动第一次心、不伸第一次手、不拿第一次物、不吃第一餐饭”,正是用这“四个一”,构筑起的一道坚不可摧“防火墙”,让习小芬彰显出一身浩然正气,让那些想动歪脑筋的人知难而退。
2012年初,一位当事人为表示感谢,委托在某乡政府工作的亲戚,给习小芬带来一个红包。对此,习小芬婉言予以回拒,“心意领了,我所做的是一个法官应尽的职责,东西请带回!”多年的工作,让习小芬养成了一种习惯,那就是敢于碰硬“得罪人”,不怕“得罪人”,对此她有着深刻的感悟。每当工作空隙,习小芬都会慢慢回味那些经手过的案件,“谁都有亲威、朋友,经常会遇到来说情的。帮了,违纪、违法不说,也对不起那些当事人;不帮,得罪人是难免的。但我相信,只要自己行得正、站得直,别人会理解的!”
给人以星火者,必胸怀火炬。工作在人民法庭,不论是作为一名庭长还是作为一名法官,习小芬都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悉心地维护着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用自己的青春年华化为火炬,将司法为民的星火在辖区内的每个乡间角落里点燃,将中心人民法庭打造成为便民服务的前沿,树立起人民法庭工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