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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中院积极落实贯彻全国、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黄艳君  发布时间:2014-01-02 10:05:12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12月23日、24日,最高人民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召开了全国法院执行工作电视视频会议、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就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等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会后,新余中院结合实际,积极落实贯彻以上会议精神,全力抓好2014年的执行工作。

  一是及时向院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并提出落实贯彻意见。该院执行部门负责人向中院党组汇报了最高院部署的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意见和要求、省高院长张忠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就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的三点意见、省高院郭兵副院长的执行工作报告,以及省高院执行局局长赵九重的讲话精神。提出了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及涉金融机构案件两项专项活动;推进执行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执行机构设置以及执行权优化配置;加强执行装备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对强制执行措施的研究和运用等十一条落实贯彻意见。

  二是积极部署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及时通知辖区法院对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进行摸底。通过调查摸底,全市法院共清理出未执结涉民生案件72件,未执结标的额1099.0087万元。12月30日,经院党组研究,新余中院通过并印发了《关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通知》,决定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要求对所有被列入本次专项活动的案件,在2014年6月底前基本执结。

  三、成立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于2013年12月31日成立了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建设、运行和发展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熊春安担任。

  四、成立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建立统一规范、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的执行指挥体系,新余中院经院党组研究,于2013年12月31日成立了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主要职责是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整合内外资源,围绕执行联动、网络查控、信息公开、协调指挥、快速反应、监督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上下协调、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迅捷的执行运行机制。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