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官风采 > 法官出镜
一心为公的老“黄”牛
——渝水区人民法院黄卫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作者:渝水区法院 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3-12-16 08:53:00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黄卫,男,1968年1月生,1988年12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正科级审判员。

  近年来,该同志立足于本职岗位,认真、负责、积极地履行好各项职责,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获得了各种荣誉。2006年12月,黄卫所负责的罗坊法庭获得“全省优秀法庭”和“全国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2008年在全市“我身边的好人”评选活动中荣获第一名,2009年2月荣获“全省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 2011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服务大局 一心为民

  “服务大局 一心为民”是黄卫同志工作基本原则。2011年,当新余市遭遇光伏危机时,时任立案庭庭长的他带领立案庭法官深入辖区光伏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服务,就如何规避诉讼风险,企业在购销合同中如何约定质量问题、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权等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并主动联系行业协会、相关技术部门,巧借社会力量形成化解合力,有效提高了涉光伏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在业务庭20余年来,他审理过案件上千,无论是涉及家庭琐事的离婚案件,还是标的额大、案情复杂的疑难案件,黄卫的心里总是装着群众的困难,总会把解决群众的疾苦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调解率高达72.3%,在群众中赢得“好人黄卫”的美誉。

  吃苦耐劳 开拓创新

  “吃苦耐劳 开拓创新”是黄卫同志的工作特色。他担任渝水区法院办公室主任后,适逢该院新审判大楼进入最后关键施工阶段。为确保大楼按时竣工,他每天往返于单位和工地,球鞋都穿烂好几双,并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努力学习有关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加班到凌晨一、两点是家常便饭,甚至不惜舍弃酷爱的文体活动;除此之外,还不厌其烦地与有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府财政支持。大楼完工后,在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下,他又马不停蹄地忙于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到目前为止,该院共已建成数字法庭10个,建立了省级至基层法庭的四级法院专网、全省法院系统第一个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并实现数字党组会、审委会,通过内网和本院办公自动化系统,实行文件网上传输和信息发布,并为每辆警车安装GPS系统,信息化建设已成为该院工作一大亮点。

  勤俭节约 廉洁自律

  “勤俭节约 廉洁自律”是黄卫同志的座右铭。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传统、好作风,始终做到勤政廉洁、淡泊名利,始终做到在思想上自省、在形象上自立、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上自励,特别是在其担任办公室主任以来,即便在工地上工作到很晚,他也绝不接受建筑工程单位的吃请,逢节假日闭门谢客,从未出现一起违纪和不廉洁事件。他还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积极倡导节约型机关建设,亲自制定相关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杜绝以接待为由大吃大喝,并号召干警以全面推进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耗材等“四节”工作为重点,打造“节约型”法院。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