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治理"红包"全覆盖 延伸至全省公职人员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3-12-03 1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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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江西省召开“红包”问题专项治理阶段总结暨转段部署电视电话会,总结前一阶段“红包”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向全省公职人员延伸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这次专项治理力度大,成效明显,净化了全省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副科级以上干部普遍受到了深刻的党风廉政教育,形成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威慑力,采取了源头治理措施。会议强调,根据省委要求,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推进“红包”专项治理工作,按照抓副科级以上干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流程和纪律,切实抓好全省科级以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红包”问题专项治理。要将“红包”专项整治工作与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礼节的要求结合起来,抓教育在前,打招呼在先,对于顶风违纪的单位与个人,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严格执行纪律。
日前,经江西省委同意,江西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专项治理“红包”范围从副科级以上干部延伸到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此举标志着江西省治理“红包”实现全覆盖。
据悉,专项治理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公示督查、总结上报四个阶段进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于12月11日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每一名科级以下机关党员和干部职工都要在2014年2月11日前,填写《“红包”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情况登记表》。专项治理工作坚持宽严相济、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凡在自查自纠期间主动上交“红包”的,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减轻处分;拒绝上交的,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处理。
来源:江西省纪委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