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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买手机拒还钱 友情被“伤”诉公堂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3-11-27 10:23:3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苹果手机再好用也只不过是一部手机,偏偏就有人虚荣心作祟,因“机”失“友”,破坏了可贵的朋友情谊。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判决戴某归还4500元购机款给胡某。

  今年9月24日,分宜某通讯公司员工胡某拿着一张欠条到法院起诉其朋友戴某。原来,早些时候戴某向胡某借了4500元钱用于购买苹果4S手机,其后胡某多次催讨,戴某都拒绝还款并拒接胡某电话。今年9月22日,胡某在街上偶遇戴某,在胡某的强烈要求下,戴某同意还款并写下一张欠条。可是当第二天胡某拿着欠条找到戴某要求其还钱时,戴某再次拒绝归还。胡某一气之下将戴某起诉至分宜法院。

  经过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物质消费应量力而行,苹果手机虽好,若因此而伤了朋友感情,那可真是因小失大了。聪明的人应该懂得孰重孰轻,合理消费,诚信做人。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