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五项举措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作者:新余市中级法院 傅惠君 发布时间:2013-11-19 08: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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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11月18日,新余中院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该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熊春安主持会议,该院全体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一致认为,此次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必将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一步向前发展。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为人民法院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熊春安就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五点要求:一是要全面把握、深刻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自觉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法院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广泛宣传,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引导全市法院干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二是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法院工作实际,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三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四是要牢固树立“发展至上,富民为先”的理念,紧紧围绕新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和谐富裕文明新余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五是要强化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勇于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扩大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为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