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绩效考评获全国第一
作者:记者蒋文锋 发布时间:2013-11-14 1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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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对全国8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2012年度示范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我市名列第一,等级评定为优秀,获得奖金1.03亿元。据悉,2年来,我市总计获得节能减排示范项目中央奖励资金11.56亿元,所获资金总额列8个示范城市第三位(前两名为北京、重庆两个直辖市),这也是复市以来我市获得的最大一笔国家专项奖励资金,有力地推动了我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011年6月,我市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全国首批8个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享受中央财政对我市节能减排示范项目3年奖励资金支持。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将其视为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聘请国内顶尖专家团队编制了《新余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总体实施方案》和6个专题实施方案,并在8个示范城市中第一个得到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复。
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我市计划在3年内共实施313个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374.77亿元。方案全部实施后,到2015年末,与2010年相比,我市万元GDP能耗预期下降24%,下降幅度远超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率先建立起全球太阳能智能化应用示范基地、全国绿色低碳工业示范平台、全国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示范系统和绿色低碳小镇体系,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分别减排50%、54%、50%、25%,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将新余建设成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世界光伏中心、“低碳增长、绿色宜居”先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