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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法院“庭局” 联动执行力促案件高效执行到位
作者:渝水区法院 张丽霞  发布时间:2013-11-11 15:30:5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近日,渝水区法院行政庭与执行局联动执行,促使一天内顺利执结两件执行案件,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

  2013年8月,李某作为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申请区法院强制执行肖某应向其支付的赔偿金3.7万余元,案件经立案庭受理后由执行局负责执行。2013年4月,李某因违法行为而被行政机关处罚,因李某不履行义务,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于2013年9月向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由行政庭负责执行,行政庭承办法官通过本院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发现李某系另一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故与执行局承办法官沟通,与执行局进行联动执行,将李某从林某处获赔的款项3.7万余元直接作为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款,短短一天时间内,两件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到位,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