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前未观察 刮倒路人需赔偿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发布时间:2013-11-07 08: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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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打开车门前必须首先观察前后方来车情况,待确认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这是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都知道的安全驾驶常识。别看这么简单的道理,一旦疏忽可能给他人的生命健康带来严重损害。近日,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在分宜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某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钟某各项损失共计6.25万元。
2013年2月14日,彭某将其所有的汽车停靠在一花店门口,并开启车辆左侧的车门下车。此时钟某驾驶电动车正好经过,被彭某突然开启的车门挂住,钟某因而倒地受伤,随即被送入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钟某左膝前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外侧半月板撕裂、左膝内侧副韧带部分断裂。因双方对责任划分以及损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故钟某将彭某及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
此案经法院组织调解,最终达成了前述调解协议。
法官提醒:汽车时代,每个家庭拥有一辆汽车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司机朋友一定要牢记交通安全法规,谨慎行车,安全驾驶。在每一次开车门、超车、变道前都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之后再通行,这既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尊重也是对自己、对家庭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