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迷赌博输尽家产 诈骗筹赌资终获刑
作者:渝水区法院 陈历代 发布时间:2013-10-31 11:43:04
打印
字号:
大 |
中 |
小
新余法院网讯 一朝忽觉赌梦醒,余生只剩监牢坐。出生于1966年的颜某沉迷于赌博,输光家产后借诈骗筹得赌资273.2万元。近日,渝水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合同诈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颜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上缴国库。
被告人颜某自2009年起多次到澳门赌博,在将家产输光后,为了筹集赌资以便继续去澳门赌博,2012年1月,被告人颜某萌生了以合作承包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事项的方式诈骗他人取得赌资的想法,于是利用户外非法小广告上的信息,非法私刻了“新余市残疾人联合会”的行政章和财务章各一枚。之后以合作承包市残疾人康复医院事项的名义先后骗取被害人廖某、徐某、柯某、欧某、向某、刘某等人共计257.2万元。同时,被告人颜某还以合作开发提取广东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废旧钢渣业务为名,骗取被害人巫某16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达273.2万元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