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网络图文直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渝水区法院 黄卫 发布时间:2013-10-24 15: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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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网络图文直播是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是人民法院增强司法透明,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途径,对于加强普法教育、增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提高综合素质都有着积极意义。笔者选取其中200件案件进行了调研分析,发现当前网络庭审图文直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不到位导致“不知看”。当前,网络、电视、报纸对法院庭审直播的报道很少,许多网友对法院网的了解也很少,更不知道法院网有庭审在线直播,加之直播预告也没有很好地突出新闻宣传点,导致庭审直播的关注度不高。
二是案件不典型导致“不愿看”。当前庭审图文直播的案件选择都是由各个法院自行决定,没有统一的标准,绝大部分法院选取的直播案件为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或者刑事案件。没有充分考虑案件是否为网民所关注,是否具有教育意义,直播案件缺乏典型性、新颖性、代表性,导致对网民没有吸引力,95%以上的直播案件没有网友留言。
三是释法不充分导致“看不懂”。庭审直播仅仅是庭审过程的图文记录,直播前缺少对直播案件涉案法律关系的分析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阐释,加之法官的语言过于法言法语,对于绝大多数没有法律知识背景的网民来说,很难准确明白整个案件的案件事实,更不用说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
四是礼仪不注重导致“看笑话”。庭审中有的法官司法礼仪举止不够端庄,出现抓耳挠腮、抠鼻子等现象。同时着装也不大规范,有的佩戴小法徽,有的佩带大法徽;有的穿法袍,有的穿制式服装;有的公诉人甚至不着装,这些都有损法的庄严性。
五是准备不充分导致“等着看”。公正高效是我们司法的永恒主题,但在直播案件中,有的法官庭前没有准备充分,对案情不太了解,导致争议焦点归纳、证据认定、庭审调查等环节效率不高,庭审进程缓慢。
六是照片不统一导致“瞧着看”。庭审网络图文直播上传的照片没有统一的标准,各法院自行其是,有的拍摄手法取近景,有的采用远镜头,有的照片清楚,有的模糊,而且90%以上的案件只是上传合议庭成员和当事人的照片,很少有反映庭审全貌和庭审过程的照片。
七是结果不报道导致“看不全”。笔者选取的200余件直播案件既没有当庭宣判(调解案件除外),也没有对判决结果的后续报道,导致网民对直播案件的了解不全面,难以满足广大网民对司法公开的需求,也没有起到很好的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
八是覆盖不全面导致“看不到”。当前开展网络庭审直播的法院还仅仅是一部分,很多法院还没有开展,导致网民想关注当地的庭审案件无法实现。当然,要全面推进庭审网络图文直播还涉及到技术、经费、人才等多方面问题。
对此,笔者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与当地报社、电视台联系,大力宣传庭审直播,吸引民众的关注,扩大庭审直播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是注重案件选择。在案件选取上,应选择可以公开开庭审理的,与民生密切相关、民众较为关注、具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直播。而且在案件类型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都应该涉及。
三是加强法律阐释。庭审直播前,应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庭审的主要流程,并就案件所涉的主要法律关系向网友进行分析解释,对网友的留言提问要及时解答,形成互动,直播结束可邀请嘉宾就整个庭审过程进行点评,让网友不仅看到庭审直播,也看到庭审直播存在的问题。
四是开展直播培训。加强法官的司法礼仪培训,树立自身良好法官形象,提高综合素质以及掌控庭审直播的能力,及时掌握开庭案件的各项情况,确保庭审直播无误。加强直播工作人员培训,提高图片、文字处理能力,确保直播准确、及时。
五是加强后续报道。对案件的裁判结果要及时通过法院网及时反馈给民众,提高民众关注度与积极性,另外还应积极着力要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让民众完整了解整个案件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