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省内有高官亲戚 夫妻以“工程”骗财获刑
作者:分宜县法院 宋英 发布时间:2013-10-22 1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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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巧舌如簧闯江湖,虚构省里高官是亲戚,对外胡乱吹嘘能承包到工程伺机骗取钱财,终于被人识破了“华丽”的外衣,夫妻二人身陷囹圄。2013年9月30日,分宜县法院一审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辛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被告人辛某、谢某系夫妻。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间,被告人辛某遂单独或者伙同被告人谢某以虚构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陶某系其姨父,可以通过该亲戚关系承包到工程等为由,先后对被害人黄某等多人实施诈骗,诈骗金额达247100元。
另查明,2011年上半年,被告人辛某还虚构省里亲戚关系能帮助陈某儿子调动工作为由,共骗取陈某现金人民币38000元。2011年8-11月间,被告人辛某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先后骗取刘某、钟某现金人民币15000元、16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辛某、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其中辛某参与诈骗金额为人民币281900元,谢某参与金额为735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该案中,被告人辛某虚构事实、指使谢某配合、具体实施诈骗行为,属主犯,应当按照其全部参与的全部犯罪事实予以处罚;被告人谢某起辅助作用,属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庭审中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上述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