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中院举办民事执行专题讲座
作者: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 黄艳君 欧阳晶 发布时间:2013-09-29 1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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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9月27日下午3点,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楼视频会议室举办了《新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修改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专题讲座。此次讲座由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钟永洪主讲,新余中院全体干警及分宜县、渝水区法院执行局和行政庭干警聆听了讲座。
讲座上,钟永洪对比了2007年《民事诉讼法》和2012年新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程序的法条,从六个方面深刻地讲述了执行程序修改内容的理解和运用。他认为,2012年《民事诉讼法》完善了执行和解制度、增设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放宽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审查标准、强化了立即执行措施、增加了股票债券基金份额等财产的执行、完善了拍卖变卖程序等六个方面。钟永洪从法条入手,旁征博引,每个方面都结合真实案例谈如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引起了在座干警的共鸣。在讲到新民事诉讼法中对“执行通知书”的规定时,他建议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在受理执行案件后,立即制作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一定要送达执行通知书,可以依法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同时,结合10月1日即将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他对执行通知书的具体内容作了要求和说明,建议执行干警在《执行通知书》中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风险的提示内容。
通过此次讲座,强化了全市法院执行人员依法执行、规范执行的意识,具有较强的工作指导性。大家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既有高度和深度,又非常切实可行,回去后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知识,不断加强法院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