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旬老人被赶出门 法官真情护送回家
作者:分宜县法院 蒋文娟 马琪琪 发布时间:2013-09-13 1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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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法院网讯 9月6日上午8点上班时间刚过,一位九旬老人就拄着拐杖爬上了分宜法院大楼的台阶进到立案信访大厅。值班法警发现老人年岁已高、行动不便后立刻通知立案庭,立案庭姜庭长随即到信访大厅扶着老人坐下来,然后仔细倾听老人的诉求。原来老人家因为年纪大生活不便,被儿媳嫌弃,连带着孙女也开始嫌弃她,儿子又惧内,在老人被儿媳妇辱骂的时候,她的儿子也只是在一旁默不作声。当天老人又被不孝儿媳赶出了家门,走投无路之下,老人走进分宜法院求助,希望法院能帮她解决难题。接访法官在倾听事情始末后护送其回家,并与其子女沟通,教育他们要尽孝道,承担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
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分宜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解决了很多情节轻微的赡养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矛盾纠纷,让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甚至还有法官慷慨解囊,只为困窘的当事人感受到社会的一丝温情。
今年6月6日,一位来自湖南的退休职工到分宜法院咨询立案事宜。他年轻时在分宜上过班,后调到湖南某县城一单位,年届退休却发现因单位保管不当造成他的档案遗失,进而导致他不能办理退休手续,不能享受正常的退休待遇。老人现在仅靠单位发的一点微薄的生活费度日,生活拮据。由于老人所在单位不在分宜法院管辖范围,分宜法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可听到老人过往的经历,考虑到其现在所处的状况,尤其是听到他是抗美援朝的老兵时,曾经当过兵的立案庭姜庭长更是为之恻隐,当即掏出100元给老人做路费,并嘱咐他肚子吃饱后再回去。
9月5日,分宜法院受理了紫色花园业主委员会起诉五户业主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在送达过程中,立案庭法官发现这五个案子的标的额都不足一千元,当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其中一户业主经劝说,表示愿意支付物业费,但是对于25元的案件受理费表示无论如何不会支付。立案庭法官为化解纠纷,节约司法资源,提出为他支付这25元费用。而原告在听法官提出为被告支付诉讼费用后也不好意思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表示愿意放弃诉讼费用主张。截至9月12日,五户业主中有四户在法官做工作后主动支付了所欠物业管理费,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近年来,分宜法院秉持着为大局司法、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联合社区、学校、村委等部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初始状态,让老百姓不用走上法庭就可以解决问题,为创建平安城市,捍卫司法公正做出了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