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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法院高效执行帮13位老人讨回傍身钱
作者:分宜县人民法院 简小强  发布时间:2013-09-12 14:48:45 打印 字号: | |
  新余法院网讯 9月6日,李金香等13位老人兴高采烈地来到分宜法院,将总计15万多元的执行款领走,纷纷表示“我们的钱终于拿到了,真的很感谢法院为我们这些老年人追回了欠款,这些钱可是我们的救命钱啊!”

  事情的缘由是李金香等13位老人与被执行人曹某系同一小区住户,去年二月份曹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便以高息为诱饵说服李金香等老人将退休金或低保款总计15万余元借给曹某,并一一出具了借条,约定2013年2月1日前归还。因曹某只支付了利息而未按期归还本金,3月12日李金香等人向法院起诉,7月9日,法院判决曹某偿还李金香等13人借款155000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没有履行法律义务。8月9日,李金香等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高度重视,分管院长亲自督办,执行局长具体部署,在依法向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时,曹某口头答应会尽快到法院来处理,但后来却跑到外地做生意,下落不明。此时老人们个个都情绪激动,如果处理不好极易引发老年人的群体性纠纷。据此,法院决定对曹某采取强制措施,通过相关部门配合,采用技术手段得知曹某8月31日会回分宜为其儿子开学报名,当天执行干警在其家附近蹲守找到了曹某并依法将其拘留,惧于法律的震慑,曹某最终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该案申请执行的老年人中有的因子女已各自立业,自己身体健康,每月有固定的退休金,支出少,就想将闲钱用于放贷,而有些领取低保款的老人则把省吃俭用的钱攒下来想通过放贷赚取高于银行数倍的利息从而贴补家用,为此,执行法官提醒老人们应该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他人所谓的高息,不能因小失大,得到了利息却难以收回本金。
责任编辑:新余市中级法院 研究室